2019年5月28日 星期二

防超跑剋星




作者駱潤生(CFP)
圖片pixabay


網路上傳著一則笑話:老婆打電話說:老公我在高速公路撞到一台logo上有長一對翅膀的車
老公:喔人沒事吧?那是mini?我們車的保險可以的賠
老婆:老公翅膀中間還有個B
(電話聲)嘟
老婆再回撥您撥的電話已關機。
附上了一張照片,一台Toyota停在高速公路路肩,左前方停著一台右後保險桿撞爛的賓利。
  
文中對話看來或許詼諧,但事主內心應該在淌血。

記得前陣子新聞上也有報導,Suzuki國道撞2台歐系超跑,肇事撞超跑的是一名20歲鈴木車主,光賠法拉利和馬莎拉蒂維修費就直逼台幣500萬。
這類新聞履見不鮮,撞到超跑雖慘,但是萬幸人沒事,更糟的是若是同時有人員傷亡,那更是雪上加霜了。

幾年前印象很深的一則新聞,車禍造成對方下肢癱瘓賠償創三千萬天價,報導如下:
檳榔西施開車從後方撞上騎機車的年輕女會計,造成人車倒地,機車全毀,女子脊髓損傷。術後下半身癱瘓、大小便失禁,終身要包尿布,而且只能靠輪椅代步,喪失勞動能力。法官衡量被害人的年齡,以及喪失勞動能力、請看護費用、醫療復健等,判處需賠償三千一百多萬,創下車禍賠償天價。法院估算,被害人本身還年輕,算到退休的時間還很長,看護費用要算到女性平均年齡為八十一歲。試想,撞的若是一位年輕醫師,則喪失勞動力的部分賠償估算可能更可觀!

風險無處不在,一般人除了保人身風險如壽險,意外險,醫療險,財產風險也日漸受重視,如車險,火險,地震險。以上大多是損害發生後對自身經濟損失的補償,但是常忽略一塊就是當發生侵權行為時要賠償別人的部份,這部份的風險叫作責任風險,通常發生在車禍造成第三人財務或人員傷亡時,若您有規劃責任風險,可能就是你的保命符。

一般民眾投保車險,除了強制汽車責任險,通常會為愛車投保車體險,但開車上路若是不慎撞到超跑,或造成人員傷亡,巨額賠償恐怕就是您的惡夢了,所以強烈建議一定要加保任意車險第三人責任險,甚至多保一張「超額責任險」,補足第三人責任險額度上的缺口,責任風險就可以轉嫁給保險公司。

現今民眾求償意識提高,國內車禍死亡案件的和解金額動輒400500萬元。以強制車險的保額來看,每一個人傷害醫療最高20萬元、死亡及殘廢最高200萬元保額,保障恐不足夠,而且並無財產損失的補償,所以「任意第三人責任險」及「超額責任保險」可彌補強制險保額不足及無財損保障的缺口, 是民眾購買車險所必須考量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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